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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 陳美惠 - 教導處 | 2021-02-09 | 點閱數: 257

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0 年 2 月 3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100015052 號函辦理。
二、考量國際疫情持續嚴峻,為確保開學前校園環境衛生安全、完備防疫作業與環境清潔消毒,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本年 2 月 3 日決定將高級中等以下學校 109 學年度第 2 學期開學日延後至 2 月 22 日(星期一),公立幼兒園比照辦理。
三、 109 學年度第 2 學期原訂於 2 月 18 日開學,為進行校園環境消毒,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決定將 109 學年度第 2 學期延後 4 天至 2 月 22 日(星期一)開學,因此該學期最後上課日延至 7 月 2 日(星期五)辦理,休業式併於最後上課日舉行,暑假配合調整為 7 月 3 日至 8 月 29 日。
四、考量原訂 2 月 20 日補課日已包含於延長寒假期間,爰該補課日予以取消。至學校行政人員於本年 2 月 20 日補班,係因 2 月 10 日小年夜彈性放假,爰學校行政人員於 2 月 20 日仍應補班。
五、因應開學延後,有關學校及幼兒園行事曆配合調整部分,本局將於彙整後另行公告。
六、有關代理教師聘期部分,代理教師原聘期之訖日,如未及於 110 年 7 月 2 日者,學校應配合學生學習需求,主動延長其聘期,並依實際延長後之聘期給付薪資,請貴校配合辦理。
七、 110 年度四技二專暨二技統一入學測驗(5 月 1 日至 2 日)及國中教育會考(5 月 15 日至 16 日)考試日程不變、考試範圍將配合調整,範圍將另行公告;另大學指考考試日程調整,原訂 7 月 1 日至 3 日延後至 7 月 3 日至 5 日辦理,考試範圍不變。
八、請各級學校於開學兩週內,應持續實施衛教宣導(可查詢教育部學校衛生資訊網 https://cpd.moe.gov.tw/),學生進入校園須量測體溫,並請家長主動關心學生健康,出門前量測體溫。